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揭医保〔2023〕53号)文件精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医院自主定价。现将我院计划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9日,期满后执行。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250404034N | 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 测定 | 指对异常凝血酶原(PIVKA-II)进行定量检测。 | 项 | 156.5 |
根据政策文件规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属于自费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由患者自愿选择。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0663-8920109。
特此公示。
揭阳市慈云医院
2024年5月22日